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拟定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和程序,就总经理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名的经理层副职和总工程师等备案职务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4166.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