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22-05-17 979

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近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和下一阶段的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是党中央统一部署的重大项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站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深刻认识它的重要意义。刚才,XX同志解读了《XX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务必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历史方位,站在全面推动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的重大意义。

(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十九大报告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2019年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可以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政治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需求、新期待。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是衡量区域营商环境的核心指标之一。只有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让权力的行使都能依法进行,各类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才能真的令人安心,进而转化为投资经营行动,更好地发挥效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就在于此。我们通过完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用法治护航企业发展;通过依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历史遗留和各类现实问题,就能营造重商、尊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县委、县政府着眼XX经济社会未来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类矛盾问题交织叠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通过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合规调整和规范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有力有效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精准精细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可以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特别是我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后,我们如果能趁势而为,再接再厉,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城市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

(五)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纵深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换届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两年获得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等次。可以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我们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全国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有的统筹发展与法治做得还不够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常停留在嘴上、落实在纸上,缺乏实质性举措和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矛盾的能力还不强;有的甚至认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县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参与度不高。二是短板弱项仍然较多。有的重大决策随意性较强,事前不调研、不论证、不沟通,“拍脑袋”决策;有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群众投诉、举报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县、乡之间执法队伍权责还需进一步厘清,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要加快进度;政府数据资源利用率还不高,政策解读的广度和深度相对有限,政民互动平台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这些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也是创建工作的硬伤。三是竞争形势异常激烈。2019年全国近千个市、县(区)参与角逐,最终只命名表彰了40个示范市(县),我省只有玉山县被命名。我们要申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不仅要从100个县(市、区)中脱颖而出获得省里推荐,还要同已经有过创建经验的城市角逐;我们的竞争对手既有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也有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所以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抓法治就是抓民生”的意识,“抓法治就是抓稳定”的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上下联动、密切协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抓好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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