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程序规范运作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市政府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首问责任人保证首问信息上传下达、确保畅通;解答来电来访询问的有关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相关事项;反馈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
(二)首问负责制工作程序
⒈来人来电反映事项属首问人工作职责范围的,该首问人为终端负责人,对反映事项应立即办理;对办理确有困难的事项,首问人要及时上报,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分管主任确定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对当时不能立即办理或解决的事项,首问人应向来人承诺办理或解决期限,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⒉来人来电反映事项不属首问人工作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及时呈请分管副主任或主任签署意见并按意见要求,转交相关科室或确定的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首问人负责督办。
⒊来人来电反映事项属重大或紧急事项的,首问人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上报分管主任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主任与办公室主任研究确定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首问人负责督办并向领导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⒋来人来电反映事项不属于办公室工作范围的,首问人应向来人说明情况,告知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确属重大问题的,应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
⒌所受理事项办理完毕后,首问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送交相关科室建档备案。
(三)首问责任人工作要求
⒈接待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语言文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⒉要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记录字迹要工整,内容要清楚准确。
⒊来访人如有困难或疑问,首问人要积极帮助解答,并密切关注办理情况,必要时可告知来访人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
二、承办终端责任制度
(一)承办终端责任原则
⒈办公室工作实行层次领导、分工负责制。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抓好部门工作协调,向市长负责;办公室各副主任按分工做好各自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向主任负责。
⒉科室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各科科长带领本科室人员负责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检查、督促,抓好落实。科长要定期向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汇报科室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向主任、分管副主任负责。
⒊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务实工作,开拓创新,尽职尽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二)承办终端责任程序
⒈政府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由主任确定具体主管科室或主管人员,受理科室或主管人员指定具体终端负责人全权负责事务办理。
⒉办公室工作。根据科室分工,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确定负责科室或负责人员,科室或负责人员指定具体终端负责人全权负责事务办理。
⒊科室工作。由各科科长指定具体终端负责人全权负责事务办理。
(三)承办终端责任要求
⒈办公室领导要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向终端负责人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事务办理的要求、期限及其他事项。
⒉终端负责人对交办事项不得无故推诿或延迟办理,要高质量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对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
⒊终端负责人不得终止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如确需终止或转交工作,必须向交办领导请示。
⒋终端负责制要体现“谁主管,谁负责,谁完成”的原则。终端负责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完成交办事项。
三、工作汇报制度
(一)工作汇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