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04-28 866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按照国家、省、xx市关于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的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紧抓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处置、管控零星病例及小规模聚集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风险意识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仍呈持续高发态势,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加大,流动性聚集性风险不断上升,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防输入、防扩散、防复燃”为核心,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重点再加固、措施再细化,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稳定态势。

(二)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强化卫生健康、外事、公安、大数据、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信息流转、共享和会商机制,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贯彻执行指挥机构命令和机制运行的监督检查、督办督查。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为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三)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毫不松懈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盯住散发疫情,严防聚集性疫情,保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巩固疫情防控战果。

(四)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来周人员管理

各镇、街道要关注国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及入境人员,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及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全面摸排,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第一时间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对完成远端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有独立房间和独卫生)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第5天),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项人员、入境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进行双报告,并配合落实信息登记、健康管理等措施,没有单位者要向社区报告。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第一时间由120急救专用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五)强化监测预警

1.医疗机构监测。医疗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意识,发现病例及时报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每周对其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的地面、墙壁、物体表面采集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常规监测,建立自动预警系统,大力推进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和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全民健康区域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场所监测。火车站、客运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养老机构、福利院、学校和托幼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社区监测。各镇(街道)、村(社区)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家庭个人监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社区申报。

5.农贸市场监测。市疾控中心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等做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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