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指导手册
(试行)
XX市应急管理局编制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1
3.1危险化学品通用要求1
3.2燃爆性危险化学品一般要求4
3.2.1保险粉、电石等固体类有燃爆风险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4
3.2.2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甲苯等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5
3.2.3乙炔、天然气、氢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5
3.2.5炸药等爆炸物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6
3.3毒害性危险化学品一般要求7
3.3.1氯气、氰化钾、氰化钠等剧毒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7
3.3.2氨等高毒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7
3.4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一般要求7
3.4.1氢氧化钠、硫酸、盐酸等腐蚀性非气态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7
3.4.2二氧化硫等腐蚀性气态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要求8
4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要求9
4.1涉重大危险源企业管理要求9
4.2涉加氢、聚合重点工艺企业管理要求10
4.3金属熔融企业管理要求11
4.4涉氨(制冷、分解)企业管理要求13
4.5喷涂企业管理要求16
4.6电镀企业管理要求17
4.7印染企业管理要求21
4.8涂布(涂层)企业管理要求22
4.9真空镀膜(化学气相沉积法)企业管理要求23
4.10发泡企业管理要求24
4.11环氧乙烷灭菌企业管理要求27
4.12使用钢瓶装气体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企业管理要求29
1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XX市矿山、冶金等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内的工矿企业。
矿山、冶金等工矿企业:具体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中所涉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七个行业和矿山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
3.1危险化学品通用要求
3.1.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相关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原则。
3.1.2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管控措施应符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管控措施要求。
3.1.3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3.1.4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安装建筑避雷装置、通风设施,根据物料使用和存放特性,设置防火、防爆、防静电、防腐、防毒、防渗漏等措施。
3.1.5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作业场所应根据物料性质设置现场带声光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轴流排风装置联锁,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检定。
3.1.6可燃或有毒的单组分气体泄漏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的,应对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其中可燃有毒的单组分气体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的,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
3.1.7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的设计应至少满足《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3.1.8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并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下表:
危险区域设备保护级别(EPL)
0区Ga
1区Ga或Gb
2区Ga、Gb或Gc
3.1.9气瓶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定期检测合格,助燃气体和可燃气体气瓶不能混存,空瓶与满瓶分开储存,空瓶内气体应留有足够的余压。钢瓶应直立储存,扣上钢瓶帽,并采取防倾倒措施。气瓶严禁横卧、加热、抛甩、滚翻、野蛮装卸等。
3.1.10汇流排间与生产车间毗连设置,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乙炔汇流排间可与氧气汇流排间布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每个汇流排设独立的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平开。
3.1.11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储罐,应配备高、低液位报警回路,必要时还应配有液位与相关工艺参数之间的联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