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此机会,我围绕“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分享一些思考和体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学习”热潮,省委、市委多次作出重要部署。特别是X月X日—X日,省管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期专题班在省委党校举行,省委书记X同志作了主题报告,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X同志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全省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新X蓝图落到实处。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我们要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作为各级党校的必修课,真正学出一份忠诚、学出一份自信、学出一份担当、学出一份干劲。
这里,我想针对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洗碗效应、破窗效应、青蛙效应、马太效应、头雁效应”等“五种效应”,围绕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部署精神,如何用足用好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从严管理、正向激励、关心关爱等政策措施,更好地激励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放心大胆地干事创业,和大家作个交流。
第一,坚持容错纠错,破除“洗碗效应”
生活中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经常洗碗的人难免会失手将碗打破;洗的碗越多,失手打破碗的次数就可能越多,这一现象被称为“洗碗效应”。现实中,一些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干得多,发生失误的可能性也就相对多一些;还有的干部敢作敢当、敢抓敢管、雷厉风行,得罪人的可能性也相对大一些,导致在民主测验、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容易受到负面影响。从我们开展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X%的调查对象感到当前问责处分的压力大,干事创业没有“安全感”。比如,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多、征地拆迁任务重、社会矛盾复杂的乡镇,干部经常风里来、雨里去,工作非常辛苦,但还是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特别是面对一些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很多基层干部反映,常常感到“头悬利剑、压力山大”。再比如,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深水区”,很多工作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点等等。每项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需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甚至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很难保证不出现失误或偏差,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反对的、质疑的、批评的声音。如果没有一种制度加以保障,一旦出现失误和差错,就“不问青红皂白”地加以指责,长此以往,则“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想法就会滋生蔓延,“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者会越来越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洗碗者”就会越来越少。
如何破解这种“洗碗效应”呢?早在30年前,习近平同志在《摆脱贫困》的《弱鸟如何先飞》一文中就指出,在抓廉政的同时,也要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失误。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鼓励干部为人民事业敢为天下先。我们既要敢于惩治,又要善于激励,自始至终都必须把握好政策。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他指出,对这样的干部,一定要全面评价、把握主流,既肯定成绩,又诚恳指出不足,帮助他们改进提高,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失误。不能求全责备,一有失误就加以责难,这样会挫伤干部敢于担当、勤奋工作的积极性。
这次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里的《实施意见》,贯彻了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首次从制度层面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作出规定,明确了哪些可容、哪些不能容、怎么容、谁来容等问题,让干部知道能试水的地方在哪儿、不能踩的红线在哪儿,让干事者、担当者绑上了一条“安全带”。去年X月,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可容的X种情形,概括起来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失误;二是在服务和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中出现的无意过失;三是在应对急难险重任务中因客观原因出现的失误;同时规定了X种不可容的情形。这X种可容情形和X种不可容情形,比较具体地界定了干部干事创业的“边线”和“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勤于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形成“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性机制。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该如何操作呢?关键是把握四条:一是主动容错。市委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办等相关问责部门,在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时,要认真对照容错条件和情形,对确实属于“可容”的,就要坚决大胆容错,避免干部被“误伤”,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只要是一心为公、不谋私利、敢作敢当的干部,工作中偶尔出现了失误或偏差,组织上就应该为他们说公道话,最大限度地为他们保驾护航。二是事后容错。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那些受到问责处理后影响期满的干部,只要积极改错、表现优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要公平公正地对待。这一条非常重要。前段时间,市委组织部按照市委X书记的指示要求,对各地受处分后影响期满,且表现比较优秀的正科级干部进行摸底,目前已经初步掌握了一批人。对这样的干部,该用的就要大胆用。三是纠错防错。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我们要正确对待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失误,既不能“一问(责)了之”,也不能“一容(错)了之”,要本着宽容失误、治病救人的原则,容错或问责之后更要积极地帮助纠错改错,防止一错再错。既要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上下功夫,又要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帮助干部掌握政策法规、改进工作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失误和错误。四是澄清保护。就是对那些受到不实举报和非议的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公道和清白。前段时间,XX通报了X起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一片叫好。中央纪委网站评论文章指出,这些有力举措,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市委的《实施办法》第九条也作出规定,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引发的负面舆情,要迅速查明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公布事实真相,纠正错误看法,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或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X区建立了失实信访举报问题澄清机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实施失实信访举报问题澄清工作,截至目前共为X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纪委建立容错纠错会商机制,对哪些该容、哪些不能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该容的要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既不能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能耽误没问题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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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 ——在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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