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要求,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崇尚实干、大胆创新、竞相发力的良好氛围,为全力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业为上。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精准认定、审慎研判,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不枉不纵,客观公正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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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全市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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