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xxxx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当前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坚持集体决策,总办会、经营班子、支委会等决策机构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第二条坚持科学决策,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第三条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第四条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