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检察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
2022-03-11 316

2021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县《实施细则》,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主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方向、管阵地、强队伍,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检察队伍、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党组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具体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检察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确保党管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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