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以管资本为主线探索社有资产监管机制创新的调研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X发〔20XX〕XX号)提出:“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社有资产监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推动社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增强供销社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供销社在社有资本经营、社有资产监管等方面进行积极实践和探索。
一、深入研究,明晰社有企业资本与资产的关系
在经济实务中,常有人会将企业资本与资产概念相混淆,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属于企业股东的财产权利,哪些属于社有企业经营者行使的财产权利;也弄不清两者的关联性。供销社作为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股东,要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必须分清两者的关系。
(一)社有企业资本与资产的概念:社有企业资本是与社有企业资产相对应的概念,所谓社有企业资本狭义的概念是指社有企业的股东基于出资或入股等投资行为而取得的对社有企业资产收益、控制与处分等财产权利的总称。它与社有企业净资产概念相联系。广义的社有企业资本概念是指社有企业的投资者基于对社有企业的出资或借款而对社有企业享有的资产收益、控制与处分投资权益的财产权利的总称。它与社有企业总资产概念相联系。所谓社有企业资产,即为社有企业拥有的法人财产,是指社有企业接受股东或投资者的投资享有的全部法人财产总称。它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形成的财产,也包括向债权人借款或负债形成的财产,亦包括社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增加的财产。是社有企业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依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社有企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与社有企业资产相关的概念还有净资产与总资产之说。净资产是指社有企业总资产减去负债后的资产,它与权益资本相对应;总资产是社有企业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它与广义的社有企业资本概念相对应,即总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因而社有企业资产是与社有企业资本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二)社有企业资本与社有企业资产的区别
1.社有企业资本的权利主体与社有企业资产的权利主体不同。社有企业资本(广义)的权利主体是社有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社有企业资产的权利主体是社有企业。
2.社有企业资本与社有企业资产的权利内容不同。社有企业资本是股东享有的对社有企业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当然对于债务资本的所有人债权人来讲,由于没有参与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权利,其权利要小于股东的财产权利(破产重整时除外);社有企业资产是社有企业对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前者是抽象的终极的权利,后者是具体的实在的权利。
3.社有企业资本与社有企业资产的权利客体不同。社有企业资本的权利客体是以出资证明或股票、债券标明的价值形态的证券化财产;社有企业资产的权利客体是以股东投入的实物、货币、知识产权等具体的、实在的各类财产的总和。
二、在强化管理以资本的有效管理促进社有资产增值方面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