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大学校长教授作主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专题讲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X个方面要求,制定了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
(二)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以及文件清理等财政法治专项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逐项落实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涉及我局任务分工,从对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X个部分X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
(三)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XX同志担任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X月,XX同志主持召开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X年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二、依法履行职责,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明显
(一)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持以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科研攻关特别是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
(二)加强宏观谋划,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市县镇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直达资金监督监控制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下达,X年X月底前将具备条件的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建设一批专项债券重大项目,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一方面,及时出台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推动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对稳就业的政策支持,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支持“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等计划,推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