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财政法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使命。当前我市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是“三个现实需要”。一是领导干部履职的需要。深入学习《预算法》,进一步增加预算法制意识,提高我市各级政府和各级预算单位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依法组织收入的需要。今年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43亿元,同比下降20%。因此,全市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确保全年收支预算的完成,确保“六稳”“六保”资金需要。三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需要。从全市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第一轮巡查工作反映情况来看,我市存在的问题突出:如未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无预算拨款项目较多;项目推进进度慢、资金滞留量大,拨付率、报账率达不到序时进度要求;财政暂借款对象较多、数额较大,未及时进行清理收回;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效益低,甚至亏损;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有偏差、扶贫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易地搬迁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全面系统学习《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准确把握财政政策,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权力烂用,高效、安全推动经济工作开展。
第二,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提高驾驶财经工作能力和水平。学习并准确运用财经法律法规,是我们推动经济工作的制胜法宝。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学习《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xx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暂行办法》等财政政策。通过学习,知道我们讲的预算是全口径预算,单位所有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知道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列赤字预算;知道单位在预算编制上,是实行“零基预算”,不以上年为基数,而是根据单位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单位承担多少任务,就安排多少资金;知道我们的预算,是绩效预算,对无效益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严格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知道预算执行是先有预算、再有开支,没有预算不得开支,在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抢险救灾等特殊事项按程序可调整预算外,原则上不准调整预算;知道我们预决算是要公开的,是要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的,其公开时间节点非常明确,必须按规定时间节点公开;知道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知道违反《预算法》和债务管理规定,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只有全市各级政府熟练掌握《预算法》等财经知识,掌握其流程,我们在决策程序上才减少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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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市长在学习财政法规严守财经纪律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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