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申请
尊敬的营党委:
一、家庭实际困难与部队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自古忠孝难两全,两者相权取其轻。记得新兵连第一次参加点名时,连长讲过“军人就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正是这句话让我明白了荣誉、责任和奉献是一名军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觉悟,在工作上我始终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来要求自己,生活中也始终几乎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诉求,没有给组织增添过任何麻烦。但时过境迁,来自家庭的矛盾困难与日俱增,难以克服,不得已向组织如是反映。一是父亲身患疾病,不能照顾感到愧疚。父亲于2018年8月被诊断为“心率失常”,同年10月进行了心脏起搏器植入手术。术前我正值赴俄参加联演紧张筹备阶段,只能隔着手机屏幕含泪为父亲加油鼓劲,术后医生叮嘱父亲身边需要有人全时进行陪伴照顾。每次打电话给回去,还没询问病情,父亲就开始为我宽心,让我多安心工作少操心他的身体,但越是如此,我内心便越发感到愧疚。想想起小时候自己高烧不退,雨夜凌晨父亲背着我到处求医问诊,又想想如今父亲两鬓斑白疾病缠身,在最需要儿子照顾的时候我却只能通过电话送上温暖,心里五味杂陈。二是母亲日夜操劳,不能分担感到自责。母亲是小学教师目前仍未退休,一边是繁重的教学任务,一边要照顾父亲身体,常年艰辛付出,让她患上了严重的腰椎肩盘突出,医生建议进行手术治疗,但她总说自己还能坚持。回想参军后在我工作训练遇到困难的时候,是母亲的鼓励和慰籍让我重新振作,当我陷入困惑迷茫时是母亲写信为我释疑解惑。但如今母亲年老力衰,正是最需要儿子为家庭分担的时候,我却远在他乡力不所及,每当夜深人静时一股强烈的自责感便会涌上心头,久久不能释怀。三是购房纠纷复杂,不能解决感到无奈。家里于2018年4月,在西安市购置了一套110平米的住宅房,购房款1430000元,准备用作我的婚房。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19年12月,但截至目前楼盘仍未完全竣工,交房日期一拖再拖。两年间母亲已孤身一人数次前往省城西安进行维权,来到新单位前我也向原单位保卫部门申请过法律援助,都无果而终。一百余万的购房款是父母30多年来辛苦工作的全部积蓄,如果房地产公司破产就意味着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有可能会付诸东流,看着父母年迈的身躯和惆怅的表情,我感到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