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纪律警示,也是一次对重点工作的再部署、再推进。核心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强化宗旨意识、砥砺实干作风,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近期,全区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通报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代价沉重、教训深刻,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偏差,在服务群众、行使权力上存在不正之风甚至腐败问题。这警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空洞口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刻不容缓。必须深刻认识到,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正确的政绩观,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更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检验。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是必须坚决铲除的毒瘤。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政绩观偏差的根源与危害
从通报的案例和反映的问题看,政绩观出现偏差,必然导致行为失范、发展失向,最终损害事业、辜负人民。必须对照反思,警钟长鸣。
第一,深刻反思是否做到了“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前提。要扪心自问,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是否存在为了局部利益、短期效益,而置全局和长远于不顾的行为?任何偏离“国之大者”的所谓“政绩”,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可能南辕北辙。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深刻反思是否背离了“立党为公”。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政绩观偏差,往往源于公私界限模糊、权力观扭曲。要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将岗位视为“捞取资本”的平台,将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在项目审批、资源分配、执法司法等领域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政绩一旦与私利挂钩,必然异化变质。必须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第三,深刻反思是否违背了“为民造福”。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绩观正确与否,最终要看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严肃审视,是否存在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忽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否存在工作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决策听不进群众意见,落实得不到群众认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乡村振兴领域虚报冒领、民生资金“跑冒滴漏”、执法司法不公等,正是背离为民宗旨的典型表现。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四,深刻反思是否违反了“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的基础。要反躬自省,是否存在不尊重客观规律,不顾现实条件,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资源浪费或债务风险?是否存在“拍脑袋”决策,前期论证不充分、风险评估不到位,导致项目“烂尾”或效果不佳?政绩观偏差常与决策随意性相伴相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第五,深刻反思是否偏离了“真抓实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包装”出来的。要严厉查纠,是否存在重“显绩”轻“潜绩”,只愿做立竿见影的工作,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例如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停留在“口号响”、“材料美”,实则不解决任何问题?指出的“重部署轻落实”、“数据造假”以及“文字造假”、“虚假整改”等现象,正是实干精神缺失的恶果。必须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二、以案明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