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XX同志通报了前期工作进展,传达了上级精神,并对具体业务标准进行了解读,我都同意。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履行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工具,是行政权力的重要载体。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成色,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绝非一次简单的文件“大扫除”,而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一次对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检视和系统重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战略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这次清理工作,首要的是全区上下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首先,这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奠基工程。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仅次于法律法规的重要制度形式,构成了行政执法的“一线操作手册”和制度供给的“毛细血管”。如果这些文件本身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协调甚至相互“打架”的问题,那么依法行政就成了一句空话。一些长期执行但已不合时宜的“陈年旧文”,一些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过期文件”,以及一些因部门利益固化而产生的“壁垒文件”,都已成为阻碍法治政府进程的“制度暗礁”。此次清理,就是要通过系统性、根本性的“清淤排障”,确保每一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实践的检验和人民的评判,从而夯实我们依法行政的制度根基,真正实现“制度之治”,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其次,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破冰之举。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企业和投资者最看重的是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如果政策朝令夕改、标准五花八门、审批互为前置,必然会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挫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制度供给的质量决定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我们清理规范性文件,就是要破除那些束缚市场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废除那些妨碍公平竞争的陈规旧俗,修改那些滞后于发展需求的过时条款。通过清理,实现全区政策“一本账”、标准“一把尺”,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统一的行为指引,让他们能够安心投资、专心创业、放心经营。这不仅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举措,更是激发区域经济内生动力的关键一招。
最后,这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具体。政府治理必须从“管理”向“治理”、从“粗放”向“精细”转变。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冲突、模糊地带,往往是行政效率低下、群众办事梗阻、社会矛盾滋生的源头。例如,某些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早已被上级明令取消,却仍在基层“惯性”执行;某些领域的监管标准多年未更新,已无法适应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通过全面清理,倒逼我们审视各项制度的时代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管理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创新,使制度体系更加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贴近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从而在根本上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聚焦关键环节,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这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摒弃“与已无关”的看客心态和“走过场”的应付思想,拿出动真碰硬的决心和绣花针的功夫,严格按照会议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