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推进会讲话公安工作部署
2026-06-03 40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公安部大数据战略部署,总结我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成效,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2026年4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2025年底,公安部印发《关于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提供了系统指引。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战略引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升站位、凝聚共识,在统一思想中深刻把握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战略意义

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是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全市公安机关必须从战略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的重要论述,把牢建设应用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一是要深刻认识大数据是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而大数据正是实现这三大变革的关键支撑。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的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转变。二是要准确把握大数据建设应用的目标任务。总书记要求“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努力实现科学技术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是基础,应用是核心,融合是关键。要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到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治服各环节,推动公安工作整体转型升级。三是要全面落实科技兴警的实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战导向,从公安工作最急需、基层一线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推动大数据建设应用,让科技真正赋能实战、服务基层、惠及群众。

(二)清醒认识我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大数据建设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市和实战需求,仍有不少差距。一是数据汇聚共享有待加强。各警种、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够充分,“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现象依然存在。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社会数据的汇聚利用渠道不够畅通。二是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基础信息采集不够准确、不够完整、不够及时,数据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影响数据分析和应用效果。三是应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民警对大数据的认知和应用能力不足,习惯用传统方法开展工作,对新系统新工具存在“不会用、不愿用、懒得用”的情况。大数据分析研判模型建设滞后,精准赋能实战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四是安全防护存在薄弱环节。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民警数据安全意识不强,数据泄露和违规使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三)牢牢把握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的战略机遇。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为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动能。一是国家有战略部署。“数字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为公安大数据建设提供了宏观政策引领。二是部党委有明确要求。公安部把大数据战略作为公安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文件和建设标准。三是技术条件日趋成熟。随着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成本降低,为公安机关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技术条件。

二、数据驱动、智慧赋能,在实战引领中打造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

下一阶段,全市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要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融合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以数据汇聚为基、以实战应用为核、以安全防护为底,推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实现新突破。

(一)夯实数据汇聚融合基础,建设全量汇聚的大数据资源池。数据是公安大数据建设的“原材料”,数据量越大、质量越高,应用成效就越明显。一是全面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要打破警种壁垒,整合治安、刑侦、交警、网安、禁毒、反恐等各警种业务数据,做到应汇尽汇。要拓展社会数据采集渠道,依法依规汇聚水电气、交通出行、寄递物流、金融支付等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社会数据资源。要加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与交通、住建、人社、卫健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二是加强数据标准化治理。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从源头确保数据质量,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要推进“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标准化采集和动态更新,确保基础数据鲜活准确。要建立数据质量监测和通报制度,对数据采集录入质量进行跟踪评估。三是建设统一高效的大数据平台。要建设全市公安大数据中心,提供统一的数据汇聚、存储、计算、分析、服务能力,为各警种各层级的应用需求提供基础支撑。

(二)深化大数据在打击犯罪中的实战应用,提升精确打击能力。大数据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利器”,能够大幅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度、广度和效能。一是建设智能化侦查研判平台。要整合各类侦查资源和数据手段,建设集线索汇聚、分析研判、合成作战于一体的智能化侦查研判平台,为侦查办案提供全链条数据支撑。二是深化大数据追逃应用。运用人脸识别、轨迹分析、关系图谱等技术,提升追逃工作智能化水平。三是精准打击新型网络犯罪。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网络黑灰产等犯罪的规律特征和资金流向,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四是推进类案分析模型建设。针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建设智能化类案分析模型,自动从海量数据中串并案件、发现规律、挖掘线索。

(三)深化大数据在治安防控中的实战应用,提升精准预防能力。防患于未然是治安防控的最高境界,大数据为精准预防提供了有力手段。一是建设社会治安态势感知平台。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态势感知体系,实时监测治安动态、精准评估治安风险,为科学部署防控力量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完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有现实危险性的重点人员进行智能画像和风险评估,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控、提前预警。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智能安防建设。运用视频结构化分析、人流热力图等技术,对重点区域治安态势进行实时感知和智能预警。四是推进矛盾纠纷智能预警。多渠道汇聚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债务矛盾等可能激化升级的风险隐患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激化风险预测预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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