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社会保障民生基石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并结合我们社保工作的实际,探讨如何将这一重大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我县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社会保障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它一头连着党委政府的民生承诺,一头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危冷暖。从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到待遇核发的精准无误;从社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到便民服务的优化升级;再到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我们手中的每一项业务,都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因此,在社保战线上,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如何创造政绩,不仅是个人党性修养的问题,更是决定我们事业成败、影响民心向背的根本性问题。
下面,我将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个主题,与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筑牢社保工作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履职尽责的“总开关”。要做到知行合一,首先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
第一,要深刻把握“为谁树政绩”的根本立场。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服务”鲜明地写在了自已的旗帜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就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我们社保工作者而言,人民立场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贯穿于业务经办、政策执行、基金监管全过程的价值标尺。我们的政绩,不是为了个人的升迁,不是为了单位的荣誉,更不是为了做给上级看的“盆景”,而是为了让每一位参保群众都能感受到党的温暖,让社会保障的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群众的口碑,就是我们的丰碑;群众的满意度,就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
第二,要深刻理解“树什么样政绩”的科学内涵。新时代的发展,是高质量的发展。与之相适应,我们追求的政绩,也必须是高质量的政绩。什么样的政绩才是高质量的?那就是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具体到社保领域,我认为高质量的政绩体现在三个统一上。一是“显绩”与“潜绩”的统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建设标准化的服务大厅,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但同时,我们更要注重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比如,建立一套严密高效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虽然短期内不易察觉,但它却是守护人民“养老钱”“保命钱”的坚固防线;再比如,实现社保档案的数字化、规范化管理,这项工作繁琐枯燥,却是确保待遇核发精准无误、维护参保人长远权益的基石。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我们既要善于做雪中送炭的“显功”,更要有甘当铺路石、默默奉献的“潜功”精神。二是规模与效益的统一。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参保率,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数字的增长,更要关注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要确保基金征缴足额到位,确保制度财务可持续,确保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保障水平。一个经不起推敲的、虚高的参保数字,远不如一个稳固运行、保障有力的社保体系来得更有价值。三是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统一。社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必须统筹兼顾,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我们既要尽力而为,解决好群众当下的急难愁盼问题,又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长期平衡。那种只顾眼前、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看似取悦于民,实则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是错误的政绩观。
第三,要深刻明确“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一切伟大的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到真抓实干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社保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程序性高,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每一笔待遇的发放,都要经过精准的计算;每一份档案的审核,都要做到细致入微;每一次政策的宣传,都要力求通俗易懂。这其中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唯有依靠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务实作风。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啃硬骨头,主动到矛盾最突出、问题最集中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参保单位和群众的真实需求和困难,使我们的政策制定和服务供给更接地气、更富成效。
二、深刻检视社保领域易发多发的政绩观偏差,校准履职尽责的行为坐标
思想上的偏差,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迷航。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深刻检视在社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几种政绩观偏差,引以为戒,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