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醒函汇编5篇
2026-05-06 260

 

2026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醒函(1)

2026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节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早打招呼、早做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既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十个严禁”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节日期间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领域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包括通过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行为;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培训之机变相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实物等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以婚丧嫁娶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其他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节日节点工作特点,聚焦本部门本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知责明责、苦干实干,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运行。要加强明察暗访,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速查严处,既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坚决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要做实以案促改促治促建,督促发案部门(单位)深入剖析,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抓警示促警醒、强办案促整治、明底线促敬畏,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机关纪委“五一”国际劳动节廉洁过节提醒(2)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在这个致敬劳动者的节日里,向辛勤工作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省司法厅机关纪委现就“五一”期间廉洁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做到: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名贵特产等;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旅游购物等活动;4.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蔽性吃喝;6.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7.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8.严禁在节日值班值守期间脱岗、空岗、漏岗,或在岗履职不力、敷衍应付。

二、弘扬劳动精神,带头倡树新风

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节日期间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崇尚健康、文明、简约的生活方式,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要自觉维护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注意言行举止,注重家风家教,廉以养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厅机关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醒(3)

20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五一”“端午”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关口,也是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的关键节点。全县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重要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严守纪律规定,又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行为红线

全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一桌餐”等违规场所吃请;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月饼等节礼或违反财经纪律滥发福利;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违规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

严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三、强化监督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节日期间,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纠治“四风”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树立良好风尚,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平安的节日!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xx

在线举报:xx

来信举报:xx

邮编:xx

 

严守纪律红线 风清气正过节—— 节日期间廉洁提醒(4)

202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狠抓作风建设,引树良好导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又要严管所辖,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纪律要求传达至每一名党员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以身作则、管好家人,严防“节日病”,守好“廉洁关”。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同源的现实风险,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电子红包、消费卡、快递礼品等“隔空送礼”隐形变异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以及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车辆;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吃而不付、付少吃多、多人陪餐、“公务餐”工作落实不严不实等违规公款吃喝以及“吃空函”“吃老板”“吃下级”或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出入高档私人会所,或利用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在部署节日工作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加重基层负担;严禁酒驾、醉驾,或组织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三、强化执纪问责,筑牢廉洁防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守监督职责,畅通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持续营造高压震慑氛围。加大“一案双查”“风腐同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及个人,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欢乐祥和、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xx

举报微信:“清廉x”公众号

举报网站:x市纪委监委网站xx

 

清风过五一,廉洁伴我行——致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过节提醒(5)

2026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段纪委特此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希望全体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清廉自守,共同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一、提高思想站位,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将廉洁过节作为检验政治觉悟、纪律意识的重要标尺,坚决破除“小节无碍”“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守职业操守,筑牢节日期间廉洁防火墙。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控

各科室、车站(车间)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抓实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廉洁提醒,从严管好自身以及身边人身边事;段纪委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廉洁过节“七不准”提醒清单

不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等。

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非公务接待活动。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关联企业安排的宴请。

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节日饭局”、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吃请或活动。

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以清廉务实的作风,共同迎接清新、祥和、欢乐的五一佳节!

祝全体干部职工及家人:五一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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