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市体育局专题读书班上的交流发言(政绩观)
一、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
学习教育以来,我认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这一理论著作,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的执政实践与为民情怀进行了深入思考。我深刻认识到,政绩观绝非简单的“工作成绩观”,而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是决定我们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和成效优劣的“总开关”。这个“开关”把正了,事业就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造福于民;这个“开关”一旦偏了,努力就可能南辕北辙,甚至贻误发展、损害群众利益。
二、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竞技体育领域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
2月28日,体育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高志丹局长强调,开展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体育战线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
具体到竞技体育工作,由于竞技体育的成败荣辱高度显性、社会关注度极高,这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必须更加端正。
一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的根本立场。
竞技体育的政治属性强,关乎城市乃至国家形象,如果我们为了短期“显绩”唯金牌论,导致管理失序、赛风不正,损害的是XX体育甚至城市的公信力。必须自觉将竞技体育发展置于体育强国和现代化体育强市大局中谋划,追求的是经得起检验的、可持续的、真正为城市添彩的实绩,而非仅属于任期的虚功。
二是必须坚守“为民造福”的价值取向。
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力大,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最终目的是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能将成绩异化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功劳簿”,而应看作是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具体体现。
三是必须遵循“科学决策”的方法路径。
竞技体育专业性强,运动员培养有其客观周期,项目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成绩突破非一日之功。如果政绩观急躁冒进,追求速成,就可能违背科学训练原则,导致拔苗助长,甚至触碰兴奋剂等红线。只有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才能成就“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