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县政府党组学习会上的发言材料(政绩观)
同志们:
今天,我们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贵州一周年之际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分管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我就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确保政治方向不偏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的政绩观不仅是检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准。当前,我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法治建设和民生福社,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真正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一)以人民为中心,站稳群众立场
公安工作的根本在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司法工作的核心是促进公平正义、构建法治社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点在于落实优抚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坚决杜绝“面子工程”“数字政绩”,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二)以实干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正确政绩观不是“喊口号”,而是“担责任”。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司法机关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让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扎实做好安置、优抚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军人安心、让军属暖心。
(三)以长远为考量,摒弃急功近利
社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是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坚决杜绝“短期政绩”思维,如“突击式执法”“运动式治理”,而要从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入手,确保社会治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