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第一观”,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性作为政绩观灵魂支柱的本质属性,即党性决定政绩观的内容和实质,政绩观是党性的实践形态外显,二者共同构成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将党性界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决定性力量,意味着政绩观问题不是简单的认知问题、能力问题,归根结底是党性问题、立场问题。
一、坚强党性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一)理论上清醒是正确政绩观的认知前提。一个政党要走在时代前列,一刻也离不开理论指导;一个领导干部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一刻也离不开理论学习。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认知层面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回顾党的奋斗历程,每逢重大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都会特别强调加强理论学习,而每一次学习热潮也都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根源就在于理论武装不到位,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对发展规律认识模糊,甚至陷入“增长至上”的认知误区。实践表明,党员干部只有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内涵要求,才能提高政治敏感的程度、思维视野的广度和思想境界的高度,从思想源头上辨别什么是正确政绩观。
(二)政治上坚定是正确政绩观的方向保证。坚强的党性首先体现在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上。对党忠诚,不是看口号响不响,而是看行动实不实,看是否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要刹住政绩冲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全党同志的根本政治担当。有的党员干部口头上喊着“两个维护”,行动上却阳奉阴违、“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快干,不利的就拖延;有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些都暴露出其在忠诚上出了问题。真正的忠诚,体现为对党的事业的赤诚之心、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对党组织的坦诚之心。越是形势复杂,越容易滋生“求快”“求显”的想法,越需要增强党性、廓清迷雾。党员干部只有在政治上坚定,才能在谋划工作、创造政绩时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践中。
(三)思想上成熟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础。思想上的成熟并非自发实现的,而是党性在理论武装和政治锻炼中逐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表现,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础和思想源泉。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成熟就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党员干部,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党性坚强,则政绩观端正;党性不纯,政绩观必然扭曲。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搞“政绩工程”,盲目举债、铺摊子,甚至搞数据造假、欺上瞒下,这些行为看似是工作方法问题,实则是政绩观走偏,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个人的升迁荣辱置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上,把“为民造福”异化为“为自己造势”。这种“私”字作祟的政绩观,不仅劳民伤财,更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铸牢以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为核心的政治灵魂,化“他律”为“自律”、化“被动”为“主动”、化“短视”为“远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矛盾面前不回避、在责任面前不推卸,让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的信念扎根心底,从思想源头激发主动想干事、奋力干成事的政治自觉。
二、坚强党性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保障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方法。”我们党是靠实事求是起家和兴旺发展起来的,什么时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办事,工作就顺利,事业就发展;什么时候不顾客观条件,拍脑袋作决策,违背客观规律,工作就会遇到困难,甚至出现严重曲折。当前,有的地方忽视老百姓实际需求,在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中搞“一刀切”,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增加了群众负担,引起了强烈不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个重要前提是从实际出发,全面掌握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比较优势,结合实际谋划工作思路,使作出的决策符合当地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要因地制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搞千城一面、一哄而上,而是要结合全局定准位、把握规律作谋划,同时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等关系,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政绩是在攻坚克难中干出来的。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前进道路上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接“烫手山芋”、敢于做“热锅蚂蚁”,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中显身手、见真章。要敢于到火热的重大斗争实践中长见识、练胆识,善于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棘手问题的过程中强体魄、壮筋骨,切实克服“软骨病”“恐惧症”,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砥砺实干担当。政贵有恒,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才能善作善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续奋斗;一个地方面貌的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久久为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落点在“实”。它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个科学决策、每一项务实举措、每一次挺膺担当之中。党员干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握好几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