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材料(民政和退役军人)
2026-04-20 254

按照本次学习研讨安排,我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四个方面,深入查摆了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并明确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政绩观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出发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那么这就是正确的政绩观”。这些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根本遵循。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问题。第一,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政绩为人民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政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军”,都是直接服务于最需要关怀的群体,都是关乎民心向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的政绩,不是写在汇报材料里的漂亮数字,不是立在高处的形象工程,而是要刻在老百姓的心坎上,体现在“一老一小”的安详笑容里,体现在困难群众的温饱冷暖中,体现在退役军人被尊崇关爱的实际感受上。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退役军人的急难愁盼抓在手上,我们的政绩才能拥有最坚实的群众基础。第二,正确政绩观必须追求“利长远惠民生”的实绩。总书记告诫我们,“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深刻揭示了政绩的显与隐、近与远的辩证关系。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这些工作很多都是基础性、长期性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很难立竿见影。如果只追求“短平快”的显绩,就容易产生“为完成任务而建设”的应付思想,就容易陷入“按部就班、机械执行”的路径依赖,最终导致工作与群众的实际需求脱节,与中央的决策部署错位。真正的政绩,应该是既解决当下“燃眉之急”,又筑牢长远发展之基;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贴近基层实际;既注重硬件建设,更关注服务内核。第三,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实干与担当”来创造。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科学的决策、宏伟的蓝图,最终都要靠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来变为现实。在决策时,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论证不充分,凭经验、靠感觉,就可能导致决策失误,给事业发展带来损失。在执行中,缺乏改革创新的勇气,遇到矛盾绕着走,面对信访难题缺少思路,就难以真正破解发展瓶颈。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尊重客观规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又要勇于攻坚克难,敢于直面矛盾,善于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对照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对照民政和退役军人工作的职责使命,我深感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还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行动纠偏。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

结合近期的工作反思和查摆剖析,我发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偏差:

(一)在“立党为公”上存在偏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完全将本职工作与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

作为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基本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是应有之义。但对照检查,我发现自己在立足岗位作贡献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治站位的高度还不够。在推进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这项工作中,面对上任领导未完成的项目,我潜意识里存在“新官理旧账”的惯性思维,但有时不自觉地将其视为一项“遗留任务”,存在“为完成建设而建设”的思想。满足于把房子建起来、把牌子挂起来,但在如何让这些站点真正“转起来、活起来、火起来”,如何与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度融合上,思考得不深、谋划得不远。比如,对于牧区特有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传统养老习惯等因素,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导致建成的部分站点功能设置与牧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比如助餐、助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存在“两张皮”现象,未能真正发挥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最大效用。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力度还不够。作为“一把手”,本应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上走在前、作表率。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当“指挥员”,缺乏亲力亲为当“战斗员”的韧劲。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棘手难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比如,在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优”转变的过程中,带头深入牧区、深入老年人家中,去倾听他们的真实心声,探索符合牧区实际的可持续运营模式上有所不足,很多时候是听汇报、看材料,深入一线解剖麻雀不够,导致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干部职工攻坚克难上,示范效应不够明显。

(二)在“为民造福”上存在偏差,“枫桥经验”落地不实,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招数不多。

反思自身,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还做得不够到位。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到位。“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要求我们必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去发现问题、化解矛盾。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明显。特别是在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约访、包案制度上,还存在差距。有时下访变成了“走访”,接访变成了“坐等”,约访不够主动,包案不够彻底。这导致一些本可以在基层化解的矛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甚至出现了上行、激化的风险。二是破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的思路和能力有待提升。我从事退役军人工作时间不长,对这块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认识还不够深刻。面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有时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主动化解的思路不够开阔。主动走访少,往往是等问题找上门了才去应对;对退役军人的真实诉求了解少,对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掌握得不够全面准确;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手段,更多时候是就事论事、按部就班地处理,缺少从政策层面、情感层面、帮扶层面综合施策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这种“被动应付”而非“主动化解”的状态,本质上是对群众感情不够深厚、对群众疾苦不够上心的表现,与为民造福的要求相去甚远。

(三)在“科学决策”上存在偏差,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

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决策一旦失误,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弥补。在这方面,我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虽然有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有时存在“程序合规即等于决策科学”的简单化倾向。特别是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的重大项目时,由于工作衔接不到位,我对项目的前期背景、论证过程、潜在风险等信息掌握不充分,往往更多地依赖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或分管领导的判断。个人层面上,我有时会认为,只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走完程序,没有违规操作,就是尽职尽责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危险的。二是项目决策的专业程度论证不充分。“程序合规”只是底线要求,“决策科学”才是追求目标。在上述项目中,我满足于程序上的“不违规”,却忽视了决策内容本身的“高质量”。在项目决策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社会效益以及潜在风险等,没有组织进行深入、充分、专业的论证。对专业人员意见、群众意见的吸纳不够充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预判不足。这种“重程序、轻论证”的做法,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是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为后续工作埋下了隐患,也背离了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根本要求。

(四)在“真抓实干”上存在偏差,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搞“一刀切”。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精选留言
我要留言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材料(民政和退役军人)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63323.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