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要求,我们今天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这次读书班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通知》精神,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以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以学铸魂固根本,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政绩航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从政价值的基本标尺","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必须回答好的根本问题。对于法院而言,司法审判是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我们的政绩直接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中、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每一份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中。如果政绩观出了偏差,就会导致偏离法治轨道、损害司法公信、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校准政绩航向,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