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于细微处见政绩在服务中守初心
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思、联系实际悟,我对“政绩为谁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有了更深入的叩问、更清醒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了开展学习教育重大意义
政绩观是面镜子,照见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初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政绩观不仅是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更是检验忠诚的“试金石”。这次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一次思想的“大洗礼”,更是一次行动的“再出发”。
这是锤炼坚强党性、永葆政治本色的必然举措。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牢固的宗旨意识。政绩观上出现偏差,根子在于党性修养不强、理想信念滑坡,只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确保政绩观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这是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迫切需要。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种风险挑战交织叠加,尤其需要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这是推动事业发展、提升履职能力的内在要求。能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去谋划、去推进,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准确理解了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一是深刻认识“为何创造政绩”。政绩不是为自已升迁铺路,不是为个人名利添彩,而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想一想是否符合人民根本利益,是否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些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搞“短平快”的显绩,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与党的根本宗旨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