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局局长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公私分明守初心为民造福担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2026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一名县级局的党组书记、局长,我认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部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体会,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公私分明是党性修养的"试金石"
习近平总书记讲,"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这把尺子,看似简单,实则深刻,量的是一个干部最内在的价值取向。总书记批评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批评有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已和小团体谋取私利”,这些问题的共同根源,都在一个"私"字上。
一是"公"字当头,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对一名县级局局长而言,手里握着一定的资源分配权、项目决策权、人事建议权,这些权力用好了是造福群众的工具,用偏了就会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总书记说,"党员、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这要求我在工作中时刻追问自已:这件事的出发点是公还是私?这个决定是为了群众利益还是为了个人形象?这项工作是真正有价值还是只是为了应付考核?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却是检验党性的核心所在。
二是"私"字作崇,政绩观必然跑偏。总书记在论述中列举了政绩观偏差的几种典型表现:有的"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有的"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有的"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这些问题,在县级部门工作中同样存在。有的工作热衷于做台账、出简报、搞活动,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对群众没有多少实质帮助;有的项目申报时雄心勃勃,落地后却草草了事,留下一堆烂尾工程。这些都是私心驱动下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表现,值得深刻警惕。
三是公私分明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持续锤炼。总书记说,"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党性修养不是一次学习就能解决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对照、处处自省。我在这次学习中认真检视了自已在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发现确实存在某些方面"做给领导看"的成分多于"做给群众看"的成分,某些决策考虑个人因素多于考虑群众需求的因素。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纠正。
二、为民造福是党性价值的"压舱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命题,也是党性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对一名县级局局长来说,"为民造福"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政绩为谁而树,决定了干事的根本方向。总书记讲,“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对我分管的工作而言,这意味着每项工作的设计和推进,都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而不是以考核指标为出发点,更不是以个人政绩为出发点。什么是好事实事,总书记说"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多做调查研究,多听群众声音,真正弄清楚群众需要什么、期盼什么,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