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综合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1.4.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1.4.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防敌空袭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1.4.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4.5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乡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总指挥:乡党委书记;指挥长:乡人民政府乡长;副指挥长:乡党委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成员:安监站、人武部、应急办、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供电所、学校、XX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乡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研究作出全乡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启动、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村(居)并动员有关群众实施应急救援,指导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项目建设,领导灾后重建和后期处置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2)乡应急办(与乡党政办合署办公)及职责
乡应急办是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乡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完善乡应急预案;落实办理乡应急指挥部(领导)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应急办、乡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承担乡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1.2各村(居)、部门、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