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同志们:
按照学习教育安排,今天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进行交流。政绩观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宗旨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深入研讨这一重大课题,对于我们找准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谈三点认识。
一、深刻领悟核心要义,铸牢正确政绩观的政治之魂
政绩观的"总开关"是思想认识,只有从源头上正本清源,才能确保创造的政绩方向正确、成色十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必须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始终,从党性高度、政治站位上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
一是坚守党性原则这一根本前提。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政绩观出现偏差,根子往往在于党性修养出了问题,私心杂念压倒了党性原则。因此,必须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常悟常进。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要带头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剖析,时常用党章党规党纪这面镜子审视自已,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权力观、事业观等方面深挖根源,真正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站稳为民造福这一根本立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始终牢记"人民"二字,将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最高标准。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履职的终极价值追求。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把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冰冷的法条彰显司法的温度,让检察政绩真正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是遵循实事求是这一根本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检察工作有其自身的司法规律,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最高检反复强调,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这要求我们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摒弃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排名位次的错误做法,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品格,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作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二、全面融入法律监督,夯实正确政绩观的实践之基
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具体成效中。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履职着力点,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实化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