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铸牢法治之魂践行司法为民,在司法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查摆问题、校正偏差,推动全院干警在司法实践中铸牢法治之魂,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量的司法业绩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反映着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和格局境界。对于法院干警而言,政绩观不仅是个人的事业观,更是关乎公平正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法治建设的政治命题。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审判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我们在办案质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达3700余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16万亿元,“案-件比”同比下降0.07,相当于减少了220余万件衍生案件,这些沉甸甸的数据见证了全国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XX区法院也紧跟上级部署,坚持质量优先、效率与效果并重,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在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工作机制等方面仍存在差距。有的同志重数据轻实绩,片面追求结案率、发改率,忽视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的同志重显绩轻潜绩,热衷于办理大案要案,不愿做诉源治理、调解疏导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的同志重形式轻实效,机械司法、程序空转,让群众感到“司法冷漠”。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剖析,精准施策。下面,我围绕“在司法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从三个大方面与大家交流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