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审计局党组对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筑牢思想根基、管好阵地平台、壮大主流舆论、防范化解风险,有力维护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为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局党组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实。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夯实顶层设计。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具体抓落实的三级责任链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修订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工作措施层层落实。三是坚持同频共振,融入中心大局。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监督、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审计整改等各环节,注重考量意识形态因素,确保审计监督方向不偏、政治立场坚定。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