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攻坚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攻坚部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我市XX沟煤矿“12·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三十条”硬措施》,并宣读了《XX市煤矿瓦斯、煤尘、水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和《XX市煤矿安全春节前打非治违“利剑”行动方案》,XX区也作了深刻的反思发言。希望大家务必将会议精神领会到位、传达到位、执行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吸取血的教训,以最清醒的认识直面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就在半个月前,2025年12月21日,我市XX沟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多名矿工兄弟不幸遇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这起事故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再一次以生命为代价,给我们敲响了振聋发职的警钟。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它集中暴露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致命的短板和漏洞。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遇难矿工及其家属深切同情和沉痛哀悼的心情,进行一次最彻底、最深刻的灵魂拷问和工作反惠。
反思我们的思想认识,是否存在严重的麻痹松懈。是不是有的同志、有的企业负责人,在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产生了“太平无事”的饶幸心理?是不是把上级的要求、把反复的强调当成了“耳旁风”?是不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将追求产量、追求效益置于安全生产之上,动了“先生产、后安全”的歪念头?安全生产是“易碎品”,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忘记了这一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反思我们的责任落实,是否存在严重的虚化悬空。安全生产责任制喊了多年,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也明确多年,但在实际工作中,是不是还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是不是还停留在开会发文、一般号召的层面?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没有真正严起来、硬起来?是不是存在执法“宽松软”,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是不是仅仅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一些企业实际控制人“认钱不认责”,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形同虚设,安全培训走过场,这些问题在XX沟煤矿事故中都得到了印证。
反思我们的隐患排查,是否存在严重的短板漏洞。当前,我市部分煤矿开采年限长,地质条件日趋复杂,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耦合叠加的风险日益突出。2025年以来,虽然没有发生类似重特大事故,但各类风险研判报告早已指出,瓦斯超限、超强度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风险始终是悬在我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是否真正做到了“事事心中有底”,深入到了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还是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搞“盆景式”检查,没有真正下沉到一线,没有发现和解决深层次的、根本性的问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任何一个微小隐患的忽视,都可能酿成滔天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