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国资委关于外部董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XX年XX月经市国资委委派,担任XX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同时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和国资委关于外部董事履职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认真履行外部董事职责,忠实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多角度审视和制衡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理性、高效决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XX集团是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涵盖XX、XX、XX等领域,资产规模XX亿元,员工XX人。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履职站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增强作为外部董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的重要定位,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增强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公司法》。系统学习新《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制度等规定,特别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的法定要求,准确把握外部董事的法定职责、履职边界和忠实勤勉义务,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