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击战“回头看”市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击战“回头看”市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三资”管理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通报上级反馈的问题,分析当前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刚才,镇财政管理所的同志通报了市、县反馈的问题清单,组织委员和镇党委副书记分别就扶贫资产移交登记和问题整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资”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三资”,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自“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镇上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通过清产核资,我们基本摸清了家底。截至2025年上半年,我镇各村、社区集体资产总额已达到约3.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超过8000万元。这个数字背后,是我们几代人辛勤积累的成果,是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我们规范了一批管理制度,收回了一批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全镇“三资”管理正逐步从过去的“糊涂账”向“明白账”转变。这些成绩,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属于过去,问题就在眼前。这次市、县两级开展的“回头看”专项督查,既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一次精准的“政治体检”。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反馈的问题触目惊心,覆盖面广,性质也比较严重,充分暴露了我们在“三资”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具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产管理“虚”。部分村社的资产台账仍然不完整、不精确,存在应登未登、账实不符、价值不准的问题。一些无形资产、新增资产、尤其是近年来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没有及时纳入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存在流失风险。二是合同管理“松”。问题合同依然是“重灾区”。有的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有的合同租期过长、租金过低,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有的甚至存在“阴阳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民主程序流于形式,公开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三是财务管理“乱”。一些村的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群众看不懂、难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严谨,存在“一言堂”现象。部分村还存在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资源处置“随意”。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家底不清,边界不明,存在随意发包、违规处置的现象,造成集体资源的大量流失。
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业务问题、管理问题,但根子上是思想问题、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为什么在三令五申之下,这些老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反复出现?我看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是思想认识的“麻痹症”。有的同志认为“三资”清理工作搞过一轮就算“过关”了,产生了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对后续的规范管理和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存在应付心态。第二,是责任担当的“软骨病”。部分包村领导和干部没有真正下沉下去,对所包村的情况掌握不深不透,监督指导浮于表面。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把“三资”管理看作是“烫手山芋”,存在畏难情绪,不敢较真碰硬,对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绕道走,对眼前的棘手问题不愿管。第三,是能力素质的“贫血症”。一些村干部和报账员对“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不熟悉、不精通,习惯于老办法、旧思维,导致管理工作停留在“粗放式”水平,难以适应新时代“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第四,是制度执行的“稻草人”。我们的一些制度,比如“四议两公开”、民主理财、村务监督等,虽然建立起来了,但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走了过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