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指示,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工匠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技师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实现示范引领、人才集聚、创新攻关、培育传承四大功能,推进“千百十”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培育和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将原车辆段“x技师创新工作室”提升为铁路管理处“x劳模创新工作室”,研究方向为铁路货车专业的技术革新和安全保障,为申报大屯公司“工匠创新工作室”打牢基础;创建“x劳模创新工作室”,研究方向为铁路机车运用、行车组织等专业的技术革新和安全保障;创建“x技师创新工作室”,研究方向为铁路通信、电力、信号和线路桥涵、道口等专业的技术革新和安全保障;新创建的劳模(技师)创新工作室争取公司命名挂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新创效成绩显著,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得以弘扬,领军人才技能得以传承,群众性创新力量在处技术进步、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工会引导、职工参与的原则。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要贴近铁路管理处技术升级、创新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坚持“来自一线,服务一线”原则,明确职工群众在创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围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工作;工会要明确和履行自身职责,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发展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现、培养和选树劳动模范、技术尖子、专业能手等;关心关爱劳模,引导、推动各级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创新发展。
(二)坚持典型示范、突出实效的原则。大胆创新,规范管理,着力推动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保障、设施完善等方面的支持,推动职工创新工作室发展取得实效;加强学习、宣传、交流和展示,通过管理、考核、监督,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质量,提升效益、扩大影响,切实发挥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坚持资源整合、集群发展的原则。各业务部门科室要紧密协作,科学规划、加强指导、突出特色,增强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形成以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引领、辐射带动群众性性创新工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引导专业技术相关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之间联盟合作,促进职工创新工作室与其它创新创效工作互动发展,持续提升创建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组织领导
处成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处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筹建申报、评选命名、经费审批和管理考核等工作,并对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职工创新工作室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科技成果,协调处理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生产管理科、安全监察科、信息科技环保科、经营管理科、人力资源科、团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组成,具体负责创新工作室创建日常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条件
1.有工匠领衔:由“大屯工匠”或公司以上级工匠称号获得者为领军人物;
2.有创新团队:要建立3人以上的创新团队(非成建制),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扎实开展创新活动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