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议上的动员讲话
同志们:
根据XX县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天开始,县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XX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刚才,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同志主持会议,这本身就体现了院党组对本次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的态度。在此,我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对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次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思想武器。特别是2024年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彰显了巡视巡察作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的制度权威。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开展巡察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政治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其根本任务在于“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XX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县域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否能够不折不扣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直接关系到县委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关系到我们党在XX县的执政根基。此次巡察,就是要通过深入的政治体检,督促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二,开展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检察干警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现象尚未根绝,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权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惩恶扬善、维护正义;运用得不好,则会损害司法公信、侵犯群众利益。因此,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必须更严、标准必须更高。此次巡察,就是要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深入查找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特别是要紧盯“关键少数”,看一看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看一看纪律作风建设是否存在宽松软的问题;看一看是否存在群众身边的司法腐败和不正之风。通过巡察,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拧紧责任链条,推动XX县人民检察院加快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