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
2025-11-06 422

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法定职责,2025年以来,我局将河长制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扎实开展常态化巡河督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守护河道生态环境,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成效 

2025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聚焦“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聚焦重点任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落细责任体系

工作开展以责任体系建设为根本保障。年初,我局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核心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XX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主要河道划分为12个责任区段,明确每个区段的责任股室与责任人,构建了“局领导包片、股室包段、专人负责”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链条。同时,全年投入专项工作经费120万元,用于保障巡查设备购置、宣传培训、技术支撑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需求。其中,约30%的经费用于无人机、水质快速检测仪等现代化巡查装备的采购与维护,提升了巡查工作的科技化水平;约20%用于组织系统内人员培训和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余经费则主要用于日常巡查开支、问题整改勘测以及与第三方技术单位合作开展生态评估等。

(二)聚焦重点任务,巡河护河成效显著

我局坚持将常态化巡河作为履行河长制职责的核心环节,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守护河道生态环境。自2025年1月1日至10月25日,我局累计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巡河行动86次,出动工作人员350余人次,巡查河道总里程超过1500公里。巡查工作不仅限于日常的例行检查,更侧重于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的专项行动。例如,在汛期前,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了针对沿河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拉网式排查;在春季植树期,重点核查了岸线生态修复项目的苗木成活率与管护情况。近日,我局还联合XX市自然资源局,对XX河重点段落开展了市县两级联合巡河行动,彰显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决心。

巡河工作紧密围绕三项核心任务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

1.系统排查生态状况,精准掌握流域本底。巡查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对责任河段的岸线稳定性、植被覆盖度、水体颜色与透明度等生态指标进行现场勘查与记录。通过利用无人机航拍、高清影像比对等技术手段,对岸线“四乱”问题进行动态监测,累计获取高清影像数据超过500GB。本年度,重点对XX河、XX河等5条主要河流的岸线生态修复工程进行了“回头看”,评估显示,2023年以来实施的8个生态修复项目,岸线植被恢复率平均达到92%以上,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稳定性得到有效提升。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反弹势头。坚持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将非法采砂、非法取土、侵占河道、违法建设、乱堆乱放工业及建筑废料等作为巡查打击的重中之重。本年度,通过常态化巡查与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共发现并制止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41起。其中,非法采砂行为7起,主要集中在XX河下游XX村至XX村河段,已全部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完成生态恢复;侵占河道岸线行为15起,涉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约3200平方米,目前已拆除12起,其余3起正在依法履行拆除程序;乱堆乱放固体废物行为19起,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渣土约2500立方米,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已受到相应处理。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法者,涉河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得到根本性遏制。

3.全面评估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要位置,统筹生态安全与防洪安全。我局将全县沿河的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河长制巡查范围,明确监测责任人,规定汛期巡查频次不低于每周一次。巡查中,重点关注隐患点的边坡稳定性、裂缝变化、警示标志完好度以及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本年度,成功预警并协助乡镇政府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2户8人,避免了人员伤亡。同时,在巡查中注重评估河道行洪能力,对发现的侵占行洪区、设置阻水障碍物等问题,第一时间通报水利部门并协同处理,确保了河道行洪通道的畅通与安全。

(三)深化部门协同,凝聚共治共享强大合力

深知河湖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一部门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为此,我局积极践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主动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我局牵头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协商,初步建立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涉河数据共享平台。目前,已整合了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数据、排污口分布数据以及水文监测站点数据,实现了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持。

2.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涉及多部门职能的复杂问题,我局与水利、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本年度共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11次,查处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如XX镇非法洗砂场污染案、XX乡侵占河道违建案等,形成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重拳出击”的强大执法合力。

3.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为营造全民爱河、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并播出了河长制工作专题宣传片2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50余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民间河长”制度,在XX镇、XX乡开展试点,聘请了15名有威望、有热情的村民担任村级河道协管员,负责日常简易巡查与信息上报,有效延伸了监管触角,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层原因分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我县的河长制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与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监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我局的巡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人巡+车巡”的传统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发现问题,但存在着巡查覆盖面有限、效率不高、难以实现全天候监控的弊端。特别是在一些地形复杂、人迹罕至的河段,巡查人员难以抵达,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尽管已初步引入无人机等设备,但尚未形成体系化、智能化的应用格局,数据分析与预警能力不足。面对日益隐蔽化、突发性的涉河违法行为,现有的技术手段显得捉襟见肘,无法满足精细化、动态化、智慧化的监管需求。其深层原因在于,对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监管领域应用的前瞻性研究不足,专项资金投入在高端技术装备与智能分析平台建设方面的倾斜力度不够。

(二)跨部门协同机制仍需深化,信息壁垒现象依然存在

尽管我局已积极推动部门间协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协同机制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目前,部门间的合作多表现为针对具体案件的“一事一议”式联合执法,尚未完全建立起制度化、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协同处置长效机制。例如,自然资源部门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水利部门的水事管理数据、生态环境部门的污染源监测数据之间,尚未实现实时、无缝的对接与融合。这导致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跨界问题时,存在责任边界不够清晰、信息传递不畅、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难以形成“一盘棋”的治理格局。究其根源,在于各部门间存在一定的本位思想,缺乏打破数据壁垒、共享核心信息的顶层设计与强制性制度约束。

(三)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尚不完善,问题反弹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的巡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侧重于对已发生问题的发现与处置,即“末端治理”。虽然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恢复河道面貌,但对于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性因素触及不深。例如,对于非法采砂问题,虽然采取了严厉打击措施,但只要砂石市场需求依然旺盛,经济利益驱动下的铤而走险行为就难以彻底根绝。对于沿河部分企业的污水偷排问题,除了加强巡查,更需要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改造等源头环节入手。当前,在如何将河道管护要求刚性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项目审批等前端环节,如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何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等方面,探索仍然不足,导致部分问题在整改后仍存在反弹的风险。

(四)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不足,社会共治氛围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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