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1)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提醒您: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蟹卡蟹券、烟酒及其他节礼;
2.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违规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8.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服务态度生硬冷漠;
9.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在节日期间违反值班值守纪律、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规定。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节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其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廉洁防线。深入分析研判“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大数据筛查等方式,精准发现“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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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范文(2)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做到“十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等;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
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一桌餐”;
五、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实物福利等;
六、严禁公款旅游,或以检查、红色教育等名义使用公款变相组织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
八、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十、严禁违反值班值守规定,任意脱岗、空岗或聚众打牌、值班饮酒等。
2025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洁提醒范文(3)
2025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清风x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紧盯关键节点,扛牢政治责任
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频发期”,也是廉洁“风险点”,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防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督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自觉遵纪守法,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自律、干好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严明纪律规矩,守牢廉洁底线
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xx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十严禁、二十不准”》,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要遵守《xx集团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六条禁令”》要求,强化“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抵制各种腐败,严禁“走秀式”走访和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和赠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卡、鞭炮、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肃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以及向所属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任何形式的旅游参观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集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形成纠治“四风”合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遏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愿我们共同携手,坚守廉洁底线,弘扬优良传统,以清风朗月的氛围迎接佳节,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履职尽责,让“廉洁从业、正气兴企”的廉洁理念为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中秋国庆“节前廉洁提醒”范文(4)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新钢经济发展区党工委、纪检监察工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