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省、市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X〔2023〕X号)要求,现将XX县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梳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现有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一个,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由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承办,县级社区矫正执法机构人员5人,其中司法局班子成员3人为行政编,人促股干部2人,事业编1个项目人员1个,本科学历5人,法学专业2人。
受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的司法所7个,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10人,其中5名司法所长、2名主任科员为行政编,事业编干部2人,项目人员1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2人,法学专业2人。
县级社区矫正机构XX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于2015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投资35万元,面积330平方米,包含报到登记室、电子监控室、矫正宣告室、应急指挥(研判)室、训诫(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教育培训室、工作室、档案资料室9个功能室。
二、主要做法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XX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在“执法规范化、矫治精准化、档案管理制度化、监管应用信息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人性化、社会化、科学化的矫正管理,在社区矫正对象中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一次公益活动,一次警示教育,一次上门走访,一次心理疏导),创新“五微”工作法(微定位、微视频、微交流、微课堂、微关怀),全面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