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性工作的情况报告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与文明的载体,是维系民族精神与文化自信的基石。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XX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省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普查任务。截至目前,XX省已顺利完成普查第一、二阶段工作,即普查准备与实地调查阶段,并已进入数据整理与审核的第三阶段。全省范围内对“三普”登记在册的33943处不可移动文物完成了全面复查,同时取得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逾万处的重大成果,为摸清全省文物资源家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高度统筹,奠定坚实普查工作基础
XX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筹备,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政策供给、落实经费保障及深化试点探索等一系列举措,为普查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健全组织体系,凝聚普查力量
为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运转,XX省委、省政府对“四普”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XX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核心。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四普办迅速组建工作专班,高效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的组建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早完成此项工作的省份之列。全省179个县级普查单元持续强化基层力量,共组建了246支专业普查队伍,吸纳普查队员1537人。部分地区如XX市、XX县等地,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单独设立了文物保护研究所,不仅充实了普查一线的专业技术力量,也为当地文物保护事业的长远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