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宣传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宣传表彰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健全激励机制,广泛宣传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典型,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宣传表彰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所有宣传作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闻宣传纪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报道内容应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信息客观、准确、及时、真实。宣传表彰工作遵循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突出实绩导向,注重宣传效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机制。
二、奖励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及借调挂职工作人员。奖励范围涵盖正面宣传XX市发展改革工作成就的各类原创作品。作品内容需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规划政策解读、重点项目推进动态、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改革创新举措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实践、能源资源保障、区域协调发展、价格调控监管、粮食安全保障、对口协作工作以及先进集体与个人事迹等。
作品形式包括文字类、图片新闻类、视频类、音频类及其他新媒体创意作品。作品发表载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
下列情况不纳入奖励范围:局机关宣传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履职完成的常规稿件;已获得其他市级及以上专项奖励的作品;涉及保密内容或未经审核公开发表的作品;存在政治错误、事实偏差或抄袭侵权问题的作品。
三、奖励标准与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