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关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短板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刚才,我们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从中既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下面,我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市法院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维度、实践深度,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主体对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需求愈发迫切。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规范透明的诉讼服务,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例如,去年我市某民营企业因合同纠纷被外地企业起诉,标的额超亿元,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优先+司法确认”方式,仅用*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帮助债务企业渡过难关。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司法裁判的温度与效率,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服务发展大局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