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干部专职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组织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通过选举产生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任命,在核定职权内享受财政保障报酬的村“两委”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管理考核。村级通过正当程序进入的聘用干部参照村“两委”干部同管理、同考核。
第二章队伍建设
第四条职数配备。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配齐职数。
第五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平等、民主和竞争择优原则;
(四)群众公认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六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群众公认。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第七条村干部选拔方式。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办法产生。村干部缺职的,由村党组织提出合适人选报镇党委审定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调整任命。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自聘干部各村经村“两委”研究确定人选后,递交聘用申请,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下文准予聘用。
第八条教育培训
(一)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镇党委、政府要着眼于村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二)村党组织要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抓好经常性学习。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学习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党纪国法、知识技能等方面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日常考勤
(一)村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每周上5天行政班,实行8小时工作制,时间与政府机关同步。
(二)实行每日指纹打卡,严格落实坐班值班制度,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有2名、节假日至少有1名村干部在村工作,每天要确保至少1名村干部在党群服务中心坐班。
(三)严格参会制度。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上级会议,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1次全镇通报批评;所有会议由组织召集部门与镇党政办做好干部参会的考勤工作以备考核。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因病、因事离开本村、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村党组织书记请事假3天以内的,需报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向镇党委书面请假;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
2.村干部请事假3天以内的,经村党组织书记批准报镇备案,3天以上的,向镇党委书面请假;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
3.村干部全年累计请事假60天以上的,不予发放考核工资。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作辞退处理。村干部病假申请超过3天时,须出具公立医院诊断证明;病假6个月以上的,不予发放考核工资。
4.各村要统筹好干部请假,不能因干部请假出现村干部坐班空档、铁将军把门情况,否则一律视为村党组织书记脱岗离岗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