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课讲稿:深学笃行强作风,清水护澜守初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核心议题就是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这为我们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直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我们的作风实不实、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管理、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御等重大职责的履行成效,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持续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水利局的落地生根,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下面,我围绕几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深度决定执行的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首要任务在于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自觉。特别是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关键期,面临的风险挑战不少,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很重。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确保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并强调“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对于我们水利系统的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必须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软指标”,而是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水利事业兴衰成败的“硬杠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自觉同党中央的要求对标对表,把改作风、树新风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优良作风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一)把握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一是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内涵。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风政风问题根源,立足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核心要义在于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剑指脱离群众、精神懈怠、消极腐败的危险。它不是简单限制吃吃喝喝、迎来送往,而是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根本性问题。作为直接承担水资源管理分配、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部门,我们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若作风不正,“四风”蔓延,极易导致公共资源错配、工程质量隐患、生态环境破坏,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和群众福祉,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要求。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形变异问题潜滋暗长,反弹回潮的风险不容忽视。尤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水利建设投资密集的背景下,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可能出现松懈麻痹,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只要把项目推上去,程序瑕疵可以忽略”,甚至打着为了工作、为了协调关系的幌子搞变通、打擦边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要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刹住歪风邪气”。这意味着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内涵新要求,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三是明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统一性。优良的作风是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实质上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用在谋划水利发展上,把精力投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水问题上;要求我们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求我们必须廉洁用权、规范用权,确保水利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这与我局承担的保障水安全、推进水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使命是完全契合、内在统一的。只有作风过硬,我们才能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才能提升服务效能、保障民生需求,才能真正推动市水利事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理论清醒才能保证政治坚定和行动自觉。要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心明道、修身律己的政治定力和思想武器。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丰富内涵,从中汲取奋进力量,校准思想航向。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确行为的边界和底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防火墙”。三是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作风问题的根子在于理想信念的缺失或动摇。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水利工作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基础性、普惠性特征,更要时刻牢记“为谁治水、靠谁治水”的根本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是关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首先要做学习的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深刻认识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特殊责任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做到。要带头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带头学习党纪党规,带头进行自我剖析、检视反思,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规矩。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四风”。要带头轻车简从、精简会议文件;带头遵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在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更要时刻保持清醒,慎独慎微,防微杜渐,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引领清风正气。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担当尽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负担,而是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更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发扬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触及矛盾,切实解决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以实际行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日常监督,前移防范关口。一是将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日常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只靠阶段性的活动或检查,必须抓常、抓细、抓长。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把作风建设的要求细化落实到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强对作风方面的考察;在绩效考核中体现作风表现;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中经常性提醒强调作风纪律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出廉洁提示等等。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使作风建设成为全局工作的常态。二是做实做细常态化谈心谈话。沟通是预防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要坚持和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干部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要谈工作,更要谈思想、谈作风。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于出现轻微问题、尚未构成违纪的,要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加以改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成为反对“四风”的利器。要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意见箱,以及处理信访事项、网上留言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关于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健全保护举报人机制,营造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环境。
二、剖析典型案件,汲取深刻教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年来,水利系统并非净土,个别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放松要求、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令人痛心,发人深省。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可能在相近的业务领域,教训极为惨痛。我们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看戏”“听故事”,而是要通过深入剖析反面典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点,强化自我约束。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下面,我们将结合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五个发生在水利系统的真实典型案例,逐一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大家从中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巨大危害,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一)案例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
①案例:2023年春节前夕,省某县水利局原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张某某(分管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业务),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县某建材企业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手续期间,主动暗示该企业负责人安排高档宴请。2023年2月1日晚,张某某在该县某高档餐厅包间内,接受了该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茅台酒,就餐费用及张某某个人消费共计约5800元由该企业支付。同时,张某某在席间收受了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两条中华牌香烟(价值约1200元)。上述宴请及收受礼品事项,张某某既未向组织报备,也未支付任何费用。2023年6月,县纪委监委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该线索,经核查属实。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