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席在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提供了总依据和总遵循,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乡人大主席,我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学细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一)领悟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的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条例》开篇便指出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这是对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再次强调与传承。乡人大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无论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还是筹备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要时刻牢记这一优良作风。在制定各项工作计划与安排时,将勤俭节约的理念融入其中,摒弃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切实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为全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把握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这对于乡人大工作而言,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过程中,乡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例如在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更要以《条例》为指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为全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