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关于隐形变异作风问题查找清单
2025-05-09 2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地方组织法赋予的法定职责,XX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坚持刀刃向内、靶向发力,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开展全面自查,系统梳理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作风短板,形成以下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以严实举措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一、文件制发领域隐形变异问题

(一)问题表现

1.“红头”转“白头”现象变相存在,非规范文件体量激增。在落实文件精简要求过程中,存在统计口径内正式文件数量压减达标但口径外文件变相增长的问题。例如,2024年第四季度,以“工作提示”“情况专报”等名义印发的非规范文件达32份,较前三季度平均数增长45%,部分文件内容存在重复部署、空泛表态现象。如某专项工作推进提示函,未结合地方组织法相关职责细化具体监督措施,仅以“加强跟踪问效”笼统表述替代实质内容,缺乏可操作性。

2.篇幅冗长与内容虚化问题交织,履职指导性打折扣。部分文件未能紧扣人大法定职权精准施策,存在“穿靴戴帽”、篇幅失控现象。2024年印发的某领域调研报告长达1.2万字,其中背景阐述占比超40%,而针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提出的具体审议意见仅占20%,且部分建议停留在原则性层面,未明确法定监督程序和时限要求。

3.口径外文件审核机制缺位,制发随意性凸显。对情况简报、征求意见稿等非规范文件缺乏刚性审核流程,导致部分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即予印发。2024年某立法征求意见通知,因未严格对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要件,遗漏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环节,直至文件印发后才启动补正程序,影响了人大工作的严肃性。

(二)整改措施

1.构建全口径文件管控体系,压实制发责任。建立涵盖正式文件、简报、通知等各类文书的统一管理台账,明确凡涉及人大法定职权行使的文件均纳入审核范围。制定《XX市人大常委会文件制发规程》,规定非规范文件须经分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合法性初审后方可印发,对超篇幅文件实行“减字减幅”刚性约束,确保文件内容聚焦法定职责、直奔主题。

2.推行“短实新”文风改革,强化内容审核。出台《人大文件内容质量提升办法》,明确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等文书须将法定职责落实措施占比提升至60%以上,严禁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堆砌空洞表述。建立文件质量反向评估机制,对被市委通报为“形式主义典型”的文件,追究起草部门和审核领导责任,倒逼文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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