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校园反恐防暴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教科体系统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反恐防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及x县反恐怖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教科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反恐怖工作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彻底排查、及时掌握、有效化解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及时、果断、正确处置各类突发恐怖事件和暴力伤害师生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长期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各中小学、幼儿园反恐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有力”,将工作重心前移,发挥群防群治的效能。工作原则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科学应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幼儿园反恐防暴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x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教科体局副局长
xx教科体局副局长
xx教科体局副局长
xx教育工会主席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主任、局属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在编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和单位。
3.加强单位内部执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部室,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等问题,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影响。非寄宿制学校原则上每天放学后应清场,不得让学生无故长时间滞留学校,寄宿制学校应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
(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基础设施
1.强化安保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安保器械。按照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合格的校园专职保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建反恐防暴应急保障志愿者队伍;校园安保室要配备手持式抓捕器、警用钢叉、金属探测器等满足需要的警用器械;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2人以上在岗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