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市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市委20xx年x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加强统筹协调。市领导到县市区(园区)考察调研,要统筹安排。要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精选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要避免在时间、地点、路线上过于集中或轮番。各领导机关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由市委办公室牵头的统筹协调、通气通报等机制,严格审批各地各部门考察调研邀请事项,科学统筹市领导考察调研安排。
2.突出调研实效。大力提倡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接触百姓,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考察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工作汇报;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调研,可以听取县市区(园区)关于分管工作的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市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领导在考察调研活动中,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规范表态、决定行为。切实用好调研成果,对市领导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强化跟踪落实,加大挂账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精简陪同人员。坚持轻车简从,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可安排x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可安排x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调研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只安排x人陪同;x个调研点涉及多个单位的,每个单位只安排x人陪同;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由县市区(园区)对口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4.规范接待工作。市领导到县市区(园区)考察调研,县市区(园区)负责同志在考察点等候,不到辖区边界和高速路口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组织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发放制作(包装)精美的接待和宣传手册。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市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尽可能安排集体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考察调研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确需就餐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伙食费。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一次性会议传达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重复开会。市直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x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领导一律不出席各地举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先由分管市领导审核把关,再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请示,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须送市外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市直部门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坚持每周一为全市“无会日”制度,非特殊的工作需要,一般不得变更。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规格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按照“谁分管谁出席”原则,合理安排市领导出席会议,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按工作内容和性质可由分管市领导出席的,不请市主要领导;可由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席的,不请全体市委常委和其他领导,切实减少陪会现象。除市委书记、市长外,其他市领导出席的会议,一般不得要求各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或联系部门以外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的,报市委书记、市长审批。会议要精心安排,压缩时间,除法定会议外,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x天;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参会部门和人数,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超过xxx人,不请各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一般不请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的,报市委书记、市长审批。同一会议一般只安排x名领导作主题讲话,全市性重要会议的主题讲话不超过xx分钟,一般性会议的主题讲话不超过xx分钟,其他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xx分钟。需要安排典型发言的,不超过x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x分钟。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市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市性会议可视情况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确需安排讨论的,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切实改进会风,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着重反映真实情况,着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重复已有内容,不照念发言稿,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性会议不安排工作人员撰写讲话稿,采用即席讲话。会议材料印制简朴庄重,不精装或彩印。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议活动请假制度和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市领导会见活动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