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建为引领,深化“六心筑梦·法润我市”党建品牌,以“六心”工作措施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实施政治建设“初心”工程,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全局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抓实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四强”党支部建设,及时补选局党总支部书记,选优配强总支部班子成员,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今年来,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75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2次。
(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润心”工程,全力推进普法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完善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项目化、清单化督查调度工作,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针对群众关切和时事热点,积极报道、推送、转载普法信息内容、短视频。今年来,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10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5万余份,举办专题研讨班1期,讲座2期,专题辅导6场次,培训干部600余人。
(三)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决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梳理并公示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好审核、审查、清理等工作。全覆盖实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持续提升。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召开行政应诉案件协调化解工作调度会,加强类案处置交流、畅通诉调对接、推动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协作,全力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及败诉率“双下降”。今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行政执法培训5场次、累计培训1500余人次,依法受理行政复议22件、结案21件、败诉1件,化解行政争议24件;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值,行政诉讼败诉率创历年最低水平。
(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贴心”工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等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广使用“全市智慧司法”信息化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实现“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新模式。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聚焦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开辟法援“绿色通道”,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三是多举措开展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政策找企”等惠企活动,推行上门公证、绿色继承等便民服务,组织律师开展志愿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训等,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补贴28.245万元;公证处办理案件335件,提供便民服务14件,上门服务5次;开展惠企活动100余次,涉及企业11家。
(五)实施人民调解“舒心”工程,全力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是强化诉前化解。始终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机制,构建起“源头管控、以调为主、多元化解、标本兼治”的诉源治理新格局。二是强化多元调处。成立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实行实体化办公,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强化安置帮教。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中切实抓好“三个及时”,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安置帮教群体的可控和稳定。今年来,共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56名,覆盖率达83.87%;排查矛盾纠纷案件2468件,调解成功2669件,调解成功率达97.44%,兑现调解以奖代补资金87.77万元;安置495人、帮教495人,帮教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