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就说,今后如果有条件、有机会,我要从政,做一些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工作。”这是xx年习近平回到梁家河村,告诉全村人的一句话。近期,我又再一次读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该书通过亲历者的讲述,再现了青年习近平在陕北黄土高原七年知青岁月的成长历程。对比第一次读只关注于青年习近平七年知青生活的种种经历,这一次读则更深刻地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为民从政理念这颗种子是如何在梁家河村的黄土沟壑中生根、发芽。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从习近平总书记的七年知青岁月中学习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勇担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一、坚定为民造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的标尺。而坚定为民造福,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一个对群众没有概念,对群众没有了解,对群众没有感情的人,怎么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呢?而对群众的真挚情感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突发的、偶发的,而是在长期的实践和时间中逐渐形成的。
习近平总书记到梁家河插队时仅仅只有15岁。在15岁之前他是干部子弟,是北京青年;而15岁之后,他成为了一名下乡知青,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成为了一名农民。而也正是这种巨大的落差,才使他对人民有了真正的了解,对中国当时的国情有了真正的了解。从了解到理解再到共情,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民情怀、为民造福逐渐形成的过程。在梁家河,他面对的是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他和中国最穷的农民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没有柴火甚至不能点着火吃上饭,没有蔬菜甚至要吃几个月的酸菜,没有用过扁担甚至把肩膀磨破几层皮.......然而正是这段和普通老百姓同甘共苦的岁月,培养了对群众的真挚情感——从心底里热爱人民,把老百姓搁在心里。2004年,习近平在接受电视专访时讲到:“上山下乡的经历,使我增进了对基层群众的感情。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因此,为民造福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不是被人硬性灌输的教导,而是在与群众牵手共度艰苦岁月中自然形成的信念。今天,我们在新时代不断创造业绩,为民造福决不是向上升迁的政治资本和筹码,而应是一切为了群众的自然行为,是与群众永远在一起的人生信念。
二、紧扣好事实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由此可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就是要切中群众的需求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果我们做的事情违背了人民群众意愿,不仅没有改善人民福祉反而伤害了群众利益,那么所谓发展越快,政绩越大的事情,它所带来的危害和负面效应往往就越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插队期间,带领着群众办沼气,打淤地坝、办铁业社、代销点、缝纫社、磨坊......,每一件事情都来源于他亲身体会到了农民生活面临的难题。陕北良田不足,靠打淤地坝将水分保持住,提高粮食产量,让老百姓有更多的粮食吃;陕北植被稀疏,砍柴难做饭难取暖难照明难,靠办沼气不仅解决了群众“四难”之困,还给庄稼带来了新的肥料;陕北女人辛苦,负担重,靠缝纫社解放妇女劳动力,又解决了村里人缝补衣服的需求。这一桩桩、一件件小事、实事、好事无不凝聚着习近平总书记细心的观察和对民情需求的深刻思考,也正是因为这些好事实事都是关系到群众的真切需求,才能够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才能够办的轰轰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