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公立医院行风核心制度《医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各级党组织,旨在明确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规范决策运行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三条医院党委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事项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院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党委决议,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五条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决策机制:
(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学科建设等重要规划
(二)重要人事任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万元以上基建项目、重大设备购置等
(四)大额资金使用:单笔***万元以上资金支出
第六条完善议事决策程序:
(一)院长办公会前置研究行政业务事项
(二)党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三)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重大事项即时会商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
(二)审定医院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五)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院长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