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方面之一,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确保农村稳定发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近日,结合自己在张格庄镇这一年的包村包片工作经历,认真调研梳理了所包过的2个片9个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以及通过到镇司法所、调解中心调查学习,对辖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成因进行了分析思考,提出了几点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现状
通过对全镇辖区近两年来的常见矛盾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围绕家庭关系发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赡养等矛盾纠纷;围绕邻里关系产生的相邻关系、宅基界限等矛盾纠纷;围绕土地流转产生的土地承包、出租、转让、入股等矛盾纠纷;围绕新农村建设产生的拆迁补偿、私搭乱建、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围绕劳动雇用活动产生的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围绕村官换届选举产生的干群关系、村务公开等矛盾纠纷。不难发现,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频发性的特点。
对不同类别的矛盾纠纷进行纵横对比分析,发现土地流转、房屋宅基和干群关系等矛盾纠纷表现尤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这几类纠纷占到全镇农村全部矛盾纠纷的60%左右,已经成为影响辖区农村乃至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最突出矛盾,值得深入探讨。
1、土地流转纠纷,土地利益最关切。随着《土地承包法》及国家种粮直补、化肥农机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现在农民视土地为“摇钱树”、“命根子”,人口地不足的农民要求分配土地,户与户间口头转包的要求收回土地,引生大量的土地流转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农户因务工经商,从大包干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二轮土地延包放弃种植土地,现在因农村土地水涨船高,如遇国家征用还能获得不少补偿款,所以又想取得土地。二是个别村没按上级政策进行二轮土地延包,从大包干到现在始终没有变动土地,由于人口增减因素,农户之间土地严重不均,缺地户要求均分土地。三是二轮土地延包后、费改税前,由于“三提五统”费用较高,有的户自愿把土地交给村集体代管,由村委会安排给其他户耕种,现在这些户找到村集体要地,村委会要求现种地户返回土地有困难。四是二轮土地延包后,有的农户之间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转包土地,现要收回转包的土地,由于利益的驱动、又无据可查,现种地户不愿返还土地而产生纠纷。五是个别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不仅不上交土地承包费,而且还拒不交出承包到期的机动地,致使村委会无法对机动地进行正常的管理,群众对此有意见。
2、房屋宅基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许多群众把老一辈给留下的房前屋后空闲地、“自留地”占为己有,自己不盖房,别人也盖不上。二是个别户抢占村内空闲地,栽上了树木、搭起临时建筑物或搁置障碍物,村干部督促其清除,占地户坚决不办,村集体没法安排建房。三是有的房子即使按规划批建了,由于相邻户纠纷没有处理好,房子也盖不上。四是个别户不批就建、少批多建、随意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户在原宅基地上强行翻建,影响了村庄规划建设,与相邻户产生纠纷。
3、干群关系纠纷,干部作风影响直接。表现在个别村居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化、办事不民主,村级政务、财务透明度差,群众有疑虑,干群矛盾激化,群众以上访把干部赶下台作为息诉罢访的条件;有的村居班子内部不团结,出现内讧,宗族势力较重,拉帮结派,胡捣鼓,搞得村居不稳定;有的干部对上级负责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官本位思想作怪,在接待到村居反映问题的群众时,态度生硬,不讲明白办理程序让来人多跑怨枉路,许多村民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为争口气而上访。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
针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特点综合分析,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个别村居“两委”班子号召力、凝聚力不强,基础工作薄弱,村居干部明知道出现了问题也不敢管,遇到困难绕道走,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上推下缷、久拖不决,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却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村干部法律意识差,欠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许多问题“一言堂”、“口头定”,出了问题没有招;村居级管理缺乏必要的契约化、规范化管理措施,导致调解纠纷无依据,打起官司无证据。如村集体机动地发包引发的纠纷,就是因为许多村发包机动地时不和村民签合同,农户违约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因无有效证据而不能依法处理,导致不但土地承包费收不上来,而且集体机动地也难以收回,助长了个别户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不良风气。
2、个别农村两委班子在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上不够坚决彻底。矛盾纠纷最多的是土地问题,这类纠纷解决起来难度较大。调研中群众反映,二轮土地延包时贯彻上级政策坚决,土地延包程序民主,土地均分到位的村,土地矛盾纠纷就少。有个别村图省事、怕麻烦,为应付上级检查,只是审报了土地延包方案,实际上动帐不动地,没有按上级要求搞土地延包;有的村填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把当时各户实际种植土地的面积全部填到了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使该户超出了应分人口地面积,保护了不该保护的土地,致使多余的土地收不回,应分配的土地分不到位,出现了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
3、个别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差。如宅基地纠纷,有的户随意圈占宅基地,村干部去动他就拼命,许多村民审批宅基地时村委会直接调剂不了;有的农户只要四邻有纠纷房子就盖不上,即使房子按规划审批了,也定会闹矛盾、出纠纷,农民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大多是用经济补偿的办法自行协商解决。再如修路建厂征地拆迁纠纷中,个别人片面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利欲熏心,漫天要价,无理缠访、闹访,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这也是个别群众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的体现。